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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7月29日,《中国青年报》披露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部课题组对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评估报告,报告认为“中国医改基本不成功”。
2005年8月3日,卫生部全文公布了卫生部部长高强关于医疗改革思路的最新报告。报告指出,对于公立医疗机构出现市场化倾向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卫生部门对此监管不力。不能把医疗服务变成牟利工具。
2005年9月8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处发布《2005年人类发展报告》,对有关中国卫生保健制度的调查结论是医改并不成功,指出中国医疗体制并没有帮助到最应该获得帮助的群体,特别是农民。
2006年9月底,国家正式启动医改,成立了由国家11个有关部委组成的医疗体制改革协调小组,国家发改委主任和卫生部部长出任双组长。
2006年10月8日~11日,十六届六中全会在京召开,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的目标。
2006年10月23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探讨医卫体制和医卫事业发展。
2007年1月8日,在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时任卫生部部长的高强指出医改要建立四项基本制度: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和进行公立医院改革。
2007年年初,医改协调小组委托6家研究机构进行独立、平行研究,为决策提供参考。5月29日~30日,国家发改委组织召开评审会,但并未作出最终选择。
编辑:
刘彦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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